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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说明
《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明确规定: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市场经济为取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循社会道德规范,以服务为宗旨;按照会员单位需求,代表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依法维护会员权益,为会员服务;根据行业约规实施行业自律管理,为全行业发展服务;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和社会服务。
为此,现将本会会员发展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会员范围
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制。凡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在浙江省依法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电力企事业单位,电力相关联的行业性组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从事电力生产、经营、建设、技术研发、教育培训等电力企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电力装备制造企业和新能源设备生产企业。
二、入会手续
申请加入本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会申请;
2.申请入会登记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及主要产品介绍等有关证明资料。
申请入会单位可通过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网站下载或联系本会会员部获取《入会申请》(样本)、《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申请入会登记表》,并将WORD版及签字扫描版发送至协会电子邮件(zjshangxie@163.com),《入会申请》和《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申请入会登记表》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余相关材料寄送至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会员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邮编:310007)。
三、审批程序
协会收到企业入会申请及有关文件资料后,将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权利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优先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书刊、信息、资料;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享有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和行业约规;
2.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3.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工作,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的信息、管理经验、调研成果、重要建议和有关资料等。
五、会费缴纳
会费收取实行年度一次缴纳办法。本会于每年4月底向会员单位发送会费缴纳通知,会员应在当年6月底前缴纳。新入会单位会员应从批准当年起按规定缴纳会费。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由本会办事机构报告理事会后予以通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