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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枫桥式供电所服务与管理规范》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1-24
各单位: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枫桥经验”,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形成了地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治理模式。
为继承发扬“枫桥经验”优良传统,不断丰富“枫桥经验”时代内涵,积极探索“枫桥经验+电力业务”模式,构建基层电力公共服务网络机制,有效防范电网发展中的社会风险,化解各类涉电矛盾纠纷,提升基层供电所综合效能,实现“源头防范涉电风险”和“就地解决涉电矛盾”,助力电力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诸暨市供电公司等单位牵头起草了《枫桥式供电所服务与管理规范》,现下发各单位征求意见。
各单位如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12月10日前反馈给联系人。
联系人:王重阳 0571-51102626、13858010345
OA地址:王重阳/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省电力公司本部/ZPEPC,
电子邮件:35083297@qq.com
附件:枫桥式供电所服务与管理规范(T/ZDL005-2022).pdf
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
2022年11月24日